Meta四季度净利润下降55%,元宇宙部门去年亏137亿美元******
拥有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的Meta发布了截至12月31日的2022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财报显示,Meta第四季度总营收为321.65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336.71亿美元下降4%;净利润为46.5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102.85亿美元大降55%。
即便Meta四季度净利润大降,但依旧略高于预期,此前市场普遍预期Meta第四季度净利润下降幅度为60 亿美元。同时,该公司将2023年的支出预期下调了50亿美元,并宣布追加400亿美元用于股票回购。
Meta股价在盘后交易中疯狂飙升,涨超20%。彭博社估计,如果这一收益持续存在,它的市值将增加约760亿美元。截至目前,Meta股价为153.120美元。
预计今年将恢复增长
2022年,在经济放缓的背景下,Meta受到多方挑战。一方面来自TikTok的竞争日渐加剧,另一方面苹果隐私政策变化后,公司的广告活动受到了挑战。Meta在11月首次宣布裁员,裁员数量为1.1万人,占员工总数的13%,以期削减成本。尽管如此,其利润在本季度受到了重挫。公司第四季度净收入下降55%至47亿美元。
在与投资者的电话会议开始时,扎克伯格说了他的2023年管理主题——“效率年”。他表示,Meta现在专注于减少一些中层管理人员,削减绩效不佳的项目。
“我们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来提高我们的生产力、速度和成本结构。”扎克伯格说。“2022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但我认为,只要我们继续提高效率,我们最终在主要优先事项上取得了良好进展,并为今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做好了准备。”
第四季度,Meta多款应用的月活跃用户增长了4%,累计达到37.4亿,Facebook应用的用户数量增长了2%,达到29.6亿。
Meta预计2023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将达到260亿美元至285亿美元,与273亿美元的平均预期相符。分析师预测,Meta将在本期之后恢复增长。
竞争对手Snapchat的母公司Snap周二给出了扭盈为亏的财报数据,导致其股价下跌10%。首席执行官埃文·斯皮格尔(Evan Spiegel)表示,广告下滑似乎正在触底反弹。“广告需求并没有真正改善,但也没有明显恶化。”
开始盯上人工智能
值得一提的是,Meta被外界广泛关注的包含元宇宙业务的部门Reality Labs仍在持续烧钱,该部门2022年第四季度实现7.27亿美元,同比下降17.1%;第四季度亏损额达42.79亿美元,全年亏损额达到137.17亿美元,亏损额同比分别增长29.50%和34.57%。公司表示这是由于虚拟头显(VR headset)Quest的销售额下降。
Meta公共政策董事总经理陈澍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元宇宙的经济潜力前景非常大。“我们跟一些汽车厂商有合作,他们已经可以在原宇宙里设计和测试汽车,这个效果其实远远超过手绘或建造一个概念车来实验。”目前,扎克伯格已经花费数百亿美元打造元宇宙,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Meta的多数努力仍处于早期阶段,这意味着大部分投资带来的回报并不会很快。
扎克伯格2月1日对投资者提出了公司新的基调:在人工智能的大力帮助下,这家社交媒体巨头将变得更精简、更高效、更果断。他表示,该公司正在使用人工智能来改进其内容推荐的方式——一种让平台对用户和广告商等更具吸引力的策略。
他还表示,他希望Meta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导者”,这是一种快速兴起的技术,可用于制作图形或文学等新颖内容。“你会看到我们今年推出了许多不同的东西,”扎克伯格说。
然而,新的内容推荐方式是否能够帮助Meta重获广告商的青睐还是个未知数,目前Meta仍未摆脱数字广告需求低迷的影响。研究机构Insider Intelligence最新报告指出,Meta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美国广告营收的合计市场占有率,预计2023年将下滑2.5个百分点至48.4%。Insider Intelligence预计2023年Meta的美国广告营收增长率分别仅有5%。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